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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认定、辅助 系列中初级评审工作的通知

部门:机电工程系管理员 来源: 日期:2021/6/28 10:33:43 人气:142 加入收藏 评论:0 标签:

各部门:

按照自治区人社厅《关于印发<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>的通知》(内人社发〔2021〕81号)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教师函〔2021〕46号)、呼伦贝尔市人社局《关于印发<2021年呼伦贝尔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>的通知》(呼人社办发〔2021〕31号)精神,现就开展申报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认定、辅助系列中初级评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材料上报时间:学院参加申报的人员,请将申报材料务于6月29日(10:00-11:40,14:40-17:00)报送人事处(主楼81A),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7:00,逾期后果自负。

二、申报材料及要求:

1.辅助系列评审人员: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一式两份,《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》总计15份,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单》一份。教师系列人员:《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》一式两份。

2.近三年的《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(人事处提供),认定人员按实际年限提供。

3.教师资格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专业进修结业证书(思政系列除外)、继续教育(进修、培训)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
4.学历证书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定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国外院校毕业证书须有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。未经验证的学历,不作为合格学历认定。

5.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工作能力、水平、业绩的有关材料(包括各类成果及奖励证书、鉴定书、专业论文、专著、解决技术难题的专项报告或实例材料、结题报告)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(其中专业论文、专著需要“双检索”)。(此项评审人员提供)

6.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。

7.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。(部门领导签字)

8.申报人员花名册一份(以部门为单位报送,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样表附后,请按调表说明填写),同时发送电子表格至企业微信人事处丁玲老师。

9.教师业务档案原件及复印件。(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盖章)

10.班主任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(学生处负责人签字盖章)

11.各部门对每位申报的教师出具《师德师风表现材料》(辅助系列出具《工作表现材料》)及同意申报意见,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以上材料除《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》用A3纸打印外,其他材料都须用A4纸打印。个人申报材料除《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》、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、《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》外,其它材料须按目录单的顺序(连同目录单)装订成册,否则不予接收材料。

按照自治区教育厅、市人社局要求,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,申报职称的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(www.nmgrck.cn中注册)中注册,填报个人基本信息,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,方可下载《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》、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和《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》,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。

请参评人员使用人才库中下载的评审表、认定表及送审表。

人事处

2021626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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